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高区威海彤格科技有限公司矿山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114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68.95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生产车间,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达产后可年产旋流器5000套、筛网6000件。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年上班时间300天,生产实行每班8小时工作制。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最重要的包含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废气,搅拌、浇注成型工序有机废气。
本项目搅拌、浇注成型工序有机废气与喷漆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抛丸粉尘经引风机收集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管道引至有机废弃净化处理装置。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等离子切割粉尘经引风机负压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经过分析,P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II时段标准、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标准,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标准。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根据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VOCs、二甲苯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外排污水全部为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量占初村污水处理厂可纳污空间很小,且项目排水指标浓度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因此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造成冲击。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纳并处理项目废水。
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内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水质明显变化。
厂区噪声源最重要的包含切割机、铣床、车床、摇臂钻床、抛丸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dB(A)~9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规定要求,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普通工业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砂、焊渣、聚氨酯废边角料。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废桶(包括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预聚体与MDI包装桶、废脱模剂桶、废色膏包装桶)。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处理。

